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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裸官”不得任正职
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19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李明)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今天公布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摘要),提出许多新思路和措施,如防止简单地把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等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裸官”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等,令人耳目一新。 探索引入第三方测评 《决定》表示,充分发挥干部考评体系的导向作用。继续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防止简单地把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等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 探索建立科学发展年度、任期工作目标承诺责任制和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初承诺、年内履诺、年末检诺,任期结束时对承诺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结合开展巡视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测评,全面、准确地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通报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党政正职不分管人财物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清正为民的良好形象,《决定》要求,坚持每年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定期举办“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每年至少组织领导干部观看一次廉政教育片,以案说法。 积极探索加强监督党政正职的有效途径,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及重要问题核查制度,防止隐瞒不报、只报不查。 “裸官”不担任党政正职 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探索领导干部利益回避声明承诺制。 建立案件查处情况分析研究制度,做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批问题,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坚持以德为本、以信为基、择善而交,净化社交圈。严格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党政正职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教育、善于管理、敢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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