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各交叉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交叉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深圳“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宝安“三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十四五”规划、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0+10”工作安排、宝安“422133”工作主框架等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巡察,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畅通巡察组与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以这次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
据了解,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箱和电子邮箱(见下表),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6月21日。同时,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宝安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0755-29991468),主要受理对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