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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目前,内设机构13个,即:办公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出)机构19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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