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七届宝安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分管(包点)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有关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有的推动本辖区本领域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政府采购领域廉洁风险、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比较突出;有的落实为民服务有差距,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强;有的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有的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和具体安排,以实际行动履行自身职责使命。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扎实推动有关领域高质量发展。要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动真碰硬、对症下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分工有调整的,要做好整改工作交接,持续落实整改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源头治理。
据了解,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